黑红顶流,作品说话 第二百四十八章 三份条款,没有一份答案 (第1/2页)
三份条款单,没有一份长得像答案。
平台报价最低。
它愿意先支付六十万元剧本开发与样片费用,开发期九十日,完成内部绿灯评估后再决定是否进入制作。若立项,制作预算另行审批,平台取得约定地区五年首轮独家播映许可。若未立项,已支付开发费不退,梁栩在结清已发生的第三方素材费用后可以带走剧本继续谈。
青桥影业报出四百二十万元制作投资区间,希望由它担任主制作方,工作室保留联合制片职能。条款里给梁栩保留编剧署名和两轮修改沟通,却要求取得全球范围、全媒介、永久独家改编权。
衡川的上限最高,五百六十万元。
它不再要求青年项目库整体排他,只针对梁栩这一个项目设置十二个工作日尽调期。条件是衡川在回收本金后优先取得约定比例的风险收益,重大预算超支要重新审批,导演和主演不能由作者单方否决。项目如果在一百二十日内未通过投资委员会,优先期自动结束,已发生的二十五万元深化开发费不退。
顾承钧把商业要求写得很清楚。
钱多,控制也多。
赵律师没有把“本金优先回收”标成霸王条款。承担更高比例风险的投资人要求回收顺位,在影视投资里并不罕见。真正需要谈的是回收口径、关联发行费用能否无限列入成本,以及衡川批准超支时有没有答复期限。
江知微也没有因为平台金额低就把它排除。
平台的发行能力和审核路径是实际价值,六十万元对应的权利边界比青桥清楚;但九十日开发期会消耗时间,且“结清第三方素材费用”没有列明费用上限,可能让作者在退出时背上一笔无法预估的账。
梁栩坐在会议室另一端,面前只有脱敏对照表。
投资人的商业报价没有彼此公开。对照表把金额、付款、期限、权利、主创变更、退出条件分别列开,不显示一家给另一家的底价,也不拿最高报价去逼最低的一方加钱。
“我能不能先问青桥,为什么一定要永久?”梁栩问。
“可以。”沈砚说。
“问了以后,他们会不会知道另外两家没要永久?”
“只问你自己的条件,不透露别人。”
梁栩在视频里问得很直接。
青桥负责人也回答得直接:“我们体量小,单靠首轮播映分账很难覆盖开发失败。永久改编权便于以后做长剧、电影或者海外版本,也方便找联合资金。”
“如果一直没做呢?”
“可以加开发期限。”
“多久不做,权利回来?”
对方没有当场拍板,提出七个工作日内提交修订版。
这不是青桥退场,也不是作者赢了。
永久权利本来就是它的报价基础,改成有期限回转,价格和投资上限都可能下降。规则能让双方看清交换什么,不能让所有人既少拿权利又多出钱。
下午,衡川的尽调谈判改在一间有录音授权的会议室进行。录音只用于双方确认条款,不公开,也不作为宣传花絮。
顾承钧先问了一个问题:“如果我们付二十五万深化开发费,十二天后青桥照着我们的修改成果加价,怎么办?”
“你们提交正式投资条款后,可以取得五个工作日同等条件优先权。”赵律师说,“只限这个项目,只匹配已经出现的真实报价,不延长到作者其他作品。”
“五天不够走投委会。”
“那就把内部审批前移。项目不能无限替你们承担机构流程。”
顾承钧看向沈砚:“你一直强调限时,可影视项目不是标准商品。导演档期、平台窗口、艺人报价每天都在变。”
“所以重大变化可以触发一次补充说明。”沈砚说,“但变化要具体。不能只写市场有变,评估继续。”
“衡川接受十个工作日,不接受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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