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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六十章 他只看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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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六十章 他只看剧本 (第2/2页)

来。

    陈默明明害怕被监控,却在值班室直接打开涉事货单;港区停电后,备用系统恢复时间与前文设定不一致。问题具体,也可修改。

    女调查员到第四集仍像提问工具。她没有独立目标,只负责逼陈默说真话。沈砚在人物页旁写:她为什么一定要在这周查到?失败会失去什么?

    十点四十三分,顾延回到工作室。

    他以为要听签约结果,沈砚却先把问题一条条摆出来。

    “第六集那个司机为什么正好听见电话?”

    “现在是巧合。”顾延承认,“编剧想改成他一直替人送夜班餐,但前面还没埋。”

    “港口拍摄许可呢?”

    “核心作业区进不去。我们勘过两个内河码头,能拍装卸外景,调度室要搭。”

    “收益分成为什么没有回收口径?”

    “投资还没定完。我只能先给原则,不能假装有数字。”

    这些回答不漂亮。

    却都能对应到文件和未决事项。

    十一点二十分,《破局者》再次来电,将片酬提高到五千五百万元,排他期缩短为六十天。完整剧本仍不能提供。

    财务测算随邮件一起送到。

    五千五百万元并非净收入,扣除税费、团队服务与履约成本后,仍足以让工作室稳定运转数年。它也能给《第七码头》补足预备金,支持更多青年项目。

    这笔钱甚至可以被解释成“先接商业大戏,再养原创内容”。

    沈砚看了测算,没有假装数字不重要。

    他只问,若六十天后看到剧本不合适,能否无责退出并立即释放档期。对方答复,意向金可以退,项目为他进行的改稿、造型和招商损失仍需协商。

    “协商”没有上限,也没有明确退出日。

    五千五百万因此不是一份高价表演合同,而是一张先把人放进项目、再讨论角色究竟是什么的门票。

    沈砚回复四个字:“不签盲约。”

    十一点五十九分,头部公司宣布与另一位演员进入接洽。

    热搜上立刻出现“沈砚错失S级巨制”。有人说他膨胀,有人说他装清高,还有人替他算五千五百万要拍多少部小成本剧才能赚回来。

    第二天上午,工作室公布项目选择流程。

    没有宣布出演《第七码头》。D-03只进入第二轮开发谈判,先给编剧四十五天修改期;工作室支付合理开发费,修改完成不保证立项;顾延需补港区替代方案、预算回收口径和女调查员人物线。双方未签主演合同,沈砚也没有提前占住角色。

    开发费最终定为十二万元,分启动和交稿两次支付。对应的是一轮结构修改、人物小传补充和一次制作可行性调整,不购买永久改编权。四十五天后工作室有十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继续;不继续,已付费用不退,修改成果的后续使用按原作者权利约定处理。

    顾延希望获得九十日独家,以便拿沈砚工作室的开发意见寻找投资。

    赵律师把范围缩到当前版本和约定投资沟通对象,期限六十日。若工作室在十个工作日内不作决定,独家自动结束。顾延可以说项目接受过开发,不能说沈砚确定主演。

    连被选中的项目,也没有因为胜出就拿走所有门钥匙。

    这不是一个立刻能赢的选择。

    可规则第一次对他自己生效。

    高价项目没有剧本,照样不签。熟人导演的本子有问题,照样修改。工作室愿意付开发费,也不能用“给了机会”换永久权利。

    下午,平台安全组送来旧索引调查的阶段结论。

    废弃邮箱收到的瑞星合同由品牌公关公司转寄属实,但发送人使用的是已离职员工遗留的自动化测试密钥。锐界确认,该公关公司曾参与其早期艺人舆情供应商比选,却否认授权搜集青年作者信息。

    更关键的证据来自文件元数据。

    那份六年经纪约并非为那位拒绝商业化的作者准备。合同模板的隐藏字段写着另一串项目编号,创建时间比旧索引下载早两个月。

    有人不是临时看到一个名字才发合同。

    他手里早就有一份更大的候选名单。

    赵律师把元数据报告放下。

    沈砚合上《第七码头》的剧本。

    门外还有导演在等。

    桌上却已经出现了下一条必须查清的规则:

    到底是谁,把创作者和新人先做成了可以出售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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