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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五十一章 工作室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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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五十一章 工作室成立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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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先不开门。”江知微说。

    原定下午两点的成立开放日因此取消。已经受邀的四名合作方收到延期说明,交通和已发生的行程费用照常报销。没有人拿“媒体都来了”逼技术部门边演示边修漏洞。

    沈砚看着新牌子被暂时用灰布盖住,没有发火。

    工作室成立不是工商文件上多一个日期。门禁、付款、授权、投诉,只要其中一项还靠口头记忆,就没有资格把“保护新人”印在墙上。

    江知微把岗位表推给他:“先说清楚,你不是每个部门的主管。”

    “我也没打算半夜替财务做账。”

    “你以前凌晨两点改过报销备注。”

    沈砚沉默两秒:“那次备注确实写错了。”

    会议室里第一次有人笑。

    笑声很短,随后继续逐项确认。工作室不建立艺人罚款池,不把培训、造型、宣传统统记成个人债务;未成年人暂不签;心理咨询和医疗资料不进入经纪档案;匿名投诉由外部法律顾问和员工代表双线接收。

    赵律师提醒:“透明不是把合同全网直播。商业报价、个人报酬和未公开项目仍然保密。”

    “那就把能公开的规则公开,不能公开的写明谁有权看。”沈砚说。

    下午三点,成立文件完成签署。

    没有剪彩,也没有让新人列队喊口号。门口只换了一块新的指示牌:沈砚内容工作室。下面小一号的字写着制作、经纪、开发、法务预约入口。

    方简过来交《楼道灯亮着》的补充宣传确认,看到牌子,问:“真成立了?”

    江知微反问:“之前像假的?”

    “之前像一个项目打完就散的临时指挥部。”

    这话并不好听,却很准确。

    沈砚把第一份待审合同放到桌上。对象是方简,期限两年,抽成按收入类别分别计算,角色机会、商务、个人创作各有不同标准;没有自动续约,没有无限期优先权,也没有“公司认为不适合即可雪藏”的单方条款。

    方简没有马上签。

    他拿着合同去找自己的律师,工作室替他承担一次独立审阅的固定费用,但不能指定律师,更不能要求对方把咨询内容交回来。

    方简走后,财务负责人提出一个现实问题:“独立审阅费用要不要在签约后从收入里扣?”

    “不扣。”秦鹭说。

    “那没签的人也承担?”

    如果只有最终签约者能报销律师费,新人就会为了不损失审阅成本更倾向于签;如果任何拿走合同的人都无限报销,工作室又可能承担无法控制的支出。

    最终规则定成固定一次、固定上限、律师由本人选择,费用直接支付给律师或凭正式票据报销。无论签或不签都不追偿。同一人在六个月内重复申请,只在合同发生重大变化时补充支持。

    这条规则旁边标着“试行三个月”。

    透明不是永不修改。它需要先有人为每一次修改负责。

    傍晚,平台安全组发来新增日志。

    旧接口在映射表下载后的十七分钟,确实被调用过一次。

    返回的不是六名作者。

    只有一个联系记录编号。

    正是那位已经明确拒绝商业化的作者。

    沈砚看完,把成立公告里“为创作者提供更安全的合作环境”删掉,改成一句更窄的话:

    “规则从今日执行,执行记录接受核验。”

    安全不是一句成立当天就能兑现的承诺。

    但从今天起,谁看过哪扇门,必须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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