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五十三章 新人不签卖身约 (第1/2页)
夏禾带来的不是签字笔。
是一份她上一家公司给过的经纪合同。
合同没有正式签署,封面上仍印着“内部讨论稿”。期限八年,公司拥有自动续约两年的选择权;所有演艺及衍生收入统一抽取百分之五十;培训、住宿、造型、宣传、交通都先记入艺人个人成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艺名、体重和公开情感状态。
最下面的违约条款写着一个刺眼的数字。
三千万元。
夏禾第一次拿到这份合同,是在一家酒店会议室。
经纪人只给她四十分钟,说同批还有七个人,下午就要确定女二号训练名单。她问能不能带回去看,对方答复合同属于公司机密,只能现场拍最后的签字页,不能拍条款。
她最后没有签,不是因为看懂了所有风险。
而是附件要求她在三个月内把体重降到一个明显低于当时健康范围的数字,未达标,公司可以暂停全部工作,却仍继续计算合同期限。她问由谁评估健康,经纪人说“镜头就是标准”。
“我当时以为是自己不够狠。”夏禾说,“后来拍《楼道灯亮着》,动作顾问因为我手腕疼停过一次拍摄。我才知道,工作不是谁更能忍谁就配留下。”
沈砚没有安慰她“幸好没签”。如果那天角色诱惑再大一点,或者家里更缺钱一点,她完全可能签下去。个人一次侥幸拒绝,不能替代一套允许审阅、咨询和退出的流程。
“他们说新人都这样。”夏禾把文件放下,“签了才给进项目库,不签就没有下一次见面。”
赵律师先问:“这份文本允许给第三方看吗?”
“没有保密条款,也没有对方签章。我可以让你们审,但不授权公开公司名和原文。”
“那就只用于比较。”
沈砚没有把它拍照发网,也没有顺着热度把另一家公司钉成反派。市场上确实存在高比例、长年限合同,条款是否无效要结合签约过程、投入和履行判断,不是看到一个数字就能替法院下结论。
他们回到夏禾的问题。
新合同增加反歧视与身体自主条款:婚育状态不得作为解除经纪合同的单独理由;涉及亲密关系、恋爱猜测和身体变化的宣传,必须取得艺人对具体方案的书面同意;角色确有体能或外形要求时,应由项目提出合理标准,不得用羞辱式称重和公开排名执行。
身体管理仍然是最难写的部分。
演员职业确实可能需要增肌、减重、改变发型或学习特定动作。完全写成“公司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并不现实。秦鹭请来职业医师和动作训练顾问,把要求拆成项目必要性、评估方式、执行周期、费用承担和中止条件。
极端体重变化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人员评估;公司不得公开数据用于羞辱营销;因项目要求进行的营养、训练和检查费用由项目承担;出现明确健康风险时,艺人有权停止,项目再协商替代方案。
“那错失角色算谁的?”一名经纪助理问。
“可能就是双方都要承担的项目失败。”秦鹭说,“不能为了避免损失,先规定人的身体必须成功。”
夏禾问:“如果怀孕影响已经签下的拍摄呢?”
“按项目合同、医疗建议和实际履约处理。”赵律师说,“不能承诺任何情况都没有后果,也不能预先写成怀孕即违约。”
“拒绝炒CP呢?”
“项目宣传里真实、必要的双人采访,可以事前约定。虚构恋爱关系、偷拍式营销和误导性声明,需要另行同意。”
夏禾翻到账号权限。
“我自己的账号归谁?”
“归你。”秦鹭说,“公司执行期使用子账号或授权工具,不取得你的永久密码。合同结束,七日内完成权限移交和备份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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